員工體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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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相關須知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工對於體格檢查,有接受之義務。
◆辦理依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之規定。
本校新進人員(含兼任老師)於「報到時」,須完成並繳交「報到日前至少一年內」之體格檢查報告至健康中心,體格檢查所產生的費用須「自行負擔」,體檢醫院須至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機構可點選下方"由此查詢"處查詢)。體格檢查項目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章第14條附表9所定之檢查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如下表),請持完成之「報告影本及正本(備查)」 於報到當日繳交至健康中心,影本請自行影印並由健康中心存留備查,繳交之報告不退還。新進教職員工若未完成體格檢查將無法完成報到流程,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勞工有接受體健檢之義務,經勞動部查獲可處以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附表十一. 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下載)
體格檢查項目(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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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說明
補助對象(在職公教人員)-補助詳情請自行洽詢人事室承辦,分機2103
-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含駐衛警及技工,不含教官)。
- 年滿40歲(含)。
- 補助檢查次數以二年檢查一次為限。
- 可申請補助健康檢查費用4,500元。
【健檢前注意事項】
- 受檢前三天請採清淡飲食,勿食高脂食物或進補及酗酒。
- 禁食時間:報到時間前至少8小時、禁水、勿熬夜、勿酗酒、勿嚼口香糖。
- 女性同仁驗尿如遇生理期仍需留取檢體,並請告知檢驗人員為生理期。尿液檢體請盡量留取中段尿。
- 有慢性病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請勿停藥。
【健檢當日注意事項】
- 體檢當日,請穿著輕便服裝,女性同仁請穿著上、下二件式服裝。
- 為方便胸部X光檢查,女性同仁請盡量穿著無鈕釦上衣及不要有亮片等金屬物品,以免影響判讀結果。
- 女性同仁疑似懷孕者,請告知醫護人員,一律避免照射。
- 禁食時間:報到時間前至少8小時、禁水、勿熬夜、勿酗酒、勿嚼口香糖。
- 為順利留取尿液檢體,報到前請勿排空膀胱。女性同仁驗尿如遇生理期仍需留取檢體,並請告知檢驗人員為生理期。尿液檢體請盡量留取中段尿。
- 為安排體檢後續作業,請同仁於收到通知後,無論能否按時參加,請以e-mail回傳或電話告知健康中心。
- 已確認懷孕同仁,請於收到體檢通知後,主動告知健康中心安排後續事宜。
- 需做完超音波及抽血方可進食、飲水。
*備註:1.相關實施要領、實施方式及法令規定請參閱員工健康管理計畫。
2.若您有健康檢查相關問題,請洽健康中心02-28227101分機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