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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體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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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相關須知

 ◆依職安全定:工對體格檢查有接之義

◆辦理依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之規定。

 

本校新進人員(含兼任老師)報到時」,成並繳交報到日前至少一年內之體格檢查報告至健康中心,體格檢查所產生的費用自行負擔,體檢醫院須至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機構可點選下方"由此查詢"處查詢)格檢查項目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章第14條附表9所定之檢查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如下表),請持完成之「報告影本及正本(備查)」 於報到當日繳交至健康中心,影本請自行影印並由健康中心存留備查繳交之報告不退還新進教職員工若未完成體格檢查將無法完成報到流程,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規定,勞工有接受體健檢之義務,經勞動部查獲可處以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附表十一. 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下載)

體格檢查項目(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

  1.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 胸部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教職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說明 

補助對象(在職公教人員)-補助詳情請自行洽詢人事室承辦,分機2103 

  1.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含駐衛警及技工,不含教官)。
  2. 年滿40歲(含)。
  3. 補助檢查次數以二年檢查一次為限。
  4. 可申請補助健康檢查費用4,500元。

 

【健檢前注意事項】

  1. 受檢前三天請採清淡飲食,勿食高脂食物或進補及酗酒。
  2. 禁食時間:報到時間前至少8小時、禁水、勿熬夜、勿酗酒、勿嚼口香糖。
  3. 女性同仁驗尿如遇生理期仍需留取檢體,並請告知檢驗人員為生理期。尿液檢體請盡量留取中段尿。
  4. 有慢性病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請勿停藥。

 

【健檢當日注意事項】

  1. 體檢當日,請穿著輕便服裝,女性同仁請穿著下二件式服
  2. 為方便胸部X光檢查,女性同請盡量穿著無鈕釦上衣及不要有亮片等金屬物品以免影響判讀結果
  3. 女性同仁疑似懷孕者,請告知醫護人,一律避免照射。
  4. 禁食時間:報到時間前至少8水、勿熬夜、勿酗、勿嚼口香糖。
  5. 為順利留取尿液檢體報到前請勿排空膀。女性同仁驗尿如遇生理期仍需留取檢,並請告知檢驗人為生理期。尿檢體請盡量留取中段尿。
  6. 為安排體檢後續作業,請同仁於收到知後無論能否按時參加,請以e-mail回傳或電話告知健康中心。
  7. 已確認懷孕同仁,請於收到體檢通知後,主動告知健康中心安排後續事宜。
  8. 需做完超音波抽血方可進食、飲水。

 

*備註:1.相關實施要領、實施方式及法令規定請參閱員工健康管理計畫

       2.若您有健康檢查相關問題,請洽健康中心02-28227101分機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