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體檢注意事項(114/01/15公告)
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體檢注意事項
- 可繳交原就讀學校之體檢報告正本,體檢報告效期須為一年內(含效期3個月內胸部X光報告)
- 體檢報告上註明「113-2 轉學生」以及轉至本校之「班別/學號/姓名/手機號碼」,體檢報告請於114年2月21日前親送到健康中心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收」,信封上加註『轉學生資料』。
- 原就讀學校體檢報告日期為113年2月1日前,胸部X光報告日期為113年12月1日前,恕不採用。
- 原就讀學校之體檢報告如符合一年內效期,僅胸部X光報告不符資格,可自行至醫療院所完成後,其胸部X光檢查報告結果(需有醫療院所名稱、報告日期與醫師姓名)與原學校體檢報告一併裝訂後繳交。
- 無法取得原就讀學校一年內之體檢報告正本者:
- 請依教育部規定繳交最近3個月內(體檢日期為113年12月1日前者,恕不採用)的健康檢查結果報告,體檢項目、注意事項及各項表單(如體檢表格、宏恩醫院檢查報到單)下載,詳見健康中心網頁: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健康中心學生體檢專區(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體檢專區)。網址 https://health-osa.ntunhs.edu.tw/p/406-1046-63631,r81.php?Lang=zh-tw
- 請事先至健康中心網站下載列印體檢表格,填妥第一面基本資料欄及貼好照片,並於體檢卡下方『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事項勾選且親自簽章後,於檢查當日將體檢表攜帶至體檢醫療院所。
- 轉學生體檢報告繳交時程與注意事項,請依您的方便性,選擇下列方案擇一完成轉學生體檢手續:
- 於114年1月22日至114年2月14日期間,至本校年度合作醫院(宏恩醫院,見末頁”宏恩醫院健康檢查報到單”說明)進行檢查。【宏恩醫院費用為600元】
- 自行至其他醫療院所(不包含檢驗所),檢查項目必須與本校體檢表格相同,並將檢查結果謄寫至本校專用體檢表並蓋該檢查醫療院所官印,於114年2月21日前寄回或親繳至健康中心(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收)。
- 曾於113年12月到114年2月期間體檢過者(體檢日期為113年12月1日前者,恕不採用該報告),請確認該次體檢項目是否符合本校體檢表背面之項目(勞工、供膳及兵役體檢項目皆不符合),如項目缺少者,請補齊項目後,將檢查結果謄寫至本校專用體檢表,並蓋該檢查醫療院所官印後,於114年2月21日前寄回或親繳至健康中心(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收)。
- 如對體檢有疑問者請電洽健康中心:02-28227101 轉 2451(洪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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