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處理
創傷處理
◎一般外傷
1. 檢視傷口。
2. 敷料加壓止血。
3. 清潔傷口:用生理食鹽水或開水,以傷口為中心,環型向四周沖洗,徹底洗淨傷口。
4. 消毒傷口:用優碘液以傷口為中心,由內向外環型向四周消毒。
5. 包紮:用消毒紗布塊敷蓋傷口,膠帶固定或繃帶包紮。
6. 必要時送醫處理。
◎鼻出血
1.安靜坐下;頭稍微向前傾,勿平躺。
2.捏住兩側鼻翼5~10分鐘,直接加壓止血。
3.用衛生紙或手帕塞住出血鼻孔,以口呼吸。
4.冰敷鼻樑。
5.如十分鐘未能止血,應送醫處理。若懷疑因高血壓或顱底骨折引起時,應立即送醫。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陽明大學衛保組
◎頭部創傷
(一)頭部創傷有可能導致腦震盪、顱內出血、顱骨骨折等情形,但因其症狀常是漸進出現,受傷後72小時內,周遭陪伴者需密切觀察傷者有無下列症狀出現,並立刻送醫:
1. 頭痛劇烈。
2. 意識逐漸喪失。
3. 噁心、嘔吐。
4. 複視(看東西有重疊影子),一側瞳孔放大,對光無反應。
5. 抽搐,臉部肌肉、肢體逐漸無力甚至麻痺。
6. 耳鼻出血。
(二)頭皮之傷口,應直接加壓止血及消毒,並用敷料覆蓋,傷口較大或裂開,應就醫診察是否需要缝合。
(三)如因頭部受創造成腫苞,可用冰敷消腫(每次15─20分鐘)。
◎燒燙傷和化學灼傷
在日常生活中,熱湯、洗澡水、機車排氣管、清潔劑、化學藥品等,都可能造成燙傷或灼傷,處理的重點在於:解除疼痛、預防感染、預防及治療休克。
*燒燙傷的程度可分為三度:
Ⅰ度:只侵犯表皮層,紅腫,疼痛厲害,無水泡形成。
Ⅱ度:侵犯至真皮層,可能有水泡,疼痛,有液體(纖維蛋白)滲出。
Ⅲ度:侵犯整層皮膚,一般無水泡形成,傷口呈現白色或黑色炭化皮革樣,皮膚沒感覺或感覺變差。
*急救原則:
1.沖─儘快以流動的清水沖洗傷口15-30分鐘,以達到降溫之目的,若無法沖洗,可用冷敷。
2.脫─在水中小心除去或剪開衣物,不可硬扯,以免將皮膚扯破。
3.泡─冷水持續浸泡15-30分鐘。
4.蓋─燒燙傷部位覆蓋乾淨物品。
5.送─儘快送醫治療。
*注意事項:
1. 有起水泡的傷口,不可弄破,若水泡已破,須消毒並塗抹燙傷藥膏,保持乾燥,每天換藥,以免細菌感染。
2. 勿於燙傷處塗抹醬油、沙拉油、牙膏、消炎粉等,以防傷口惡化。
3. 眼睛被化學藥物灼傷為眼科的急症,要將傷側朝下,以清水由眼睛內角向外角沖洗至少 15分鐘,並避免揉眼睛,迅速就醫治療。
4. 若受傷部位非常疼痛、面積過大或無把握處理的傷口,須就醫治療。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台灣師範大學衛保組
◎扭傷、脫臼
處理原則─PRICE
1. P =Protection.(保護患部):可用貼紮或繃帶包紮做固定。
2. R =Rest.(休息):受傷部位停止運動,一般扭傷休息2周,傷休息3周。
3. I =Ice.(冰敷):受傷72小時內冰敷,嚴禁推拿、按摩、熱敷。可每隔2-3小時冰敷20分鐘(須隔著毛巾或繃帶以免凍傷),使微血管收縮,減少局部發炎反應。
4. C =Compression.(壓迫):壓迫可使傷害區域的腫脹減小,以彈性繃帶從傷處幾吋之下往上包紮,若出現刺痛、麻痺、皮膚變色,表示包紮太緊,應解開重包。
5. E =Elevation.(抬高):傷處應高於心臟,而且儘可能在傷後24小時內,都抬高傷部,可以減少血液循環至傷部,避免腫脹。
◎骨折
1.檢視受傷情況,如有疼痛、腫脹、皮膚變色、肢體扭曲變形、不能運動自如、有摩擦或斷裂聲。
2.預防休克,給予保暖與心理支持。
3.固定骨折受傷部位,保持骨折處及上下鄰近的關節不動,儘速送醫。
◎眼睛外傷
1.檢視受傷情況,如有異物侵入或損傷時,勿用力眨眼及揉眼睛馬上在水龍頭下沖洗。
2.化學物品入眼(如實驗室化學物品):立即在水龍頭下沖洗,如異物在眼球表面,可用生理食鹽水輕輕沖洗。
3.挫傷時,以生理食鹽水紗布覆蓋,儘速送醫。
4.穿刺傷或箝入傷時,切勿將該物拔除,應以立體眼罩或代用品(如紙杯)固定後,同時覆蓋雙眼,儘速送醫。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陽明大學衛保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