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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性教育與性教育諮詢專線

heart全面性教育

一、 依「學校衛生法」第19條及「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學校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應包括性教育之活動。另當前國際法律框架(含《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及其發展趨勢,以及201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發布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應推動「全面性教育(CSE)」。

二、 「全面性教育」之八大核心概念,包含: (一) 關係(如家庭、友誼、親密關係)。 (二) 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如性價值觀、人權、文化與社會)。 (三) 理解社會性別(認識多元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內涵,並透過認識與思考,學習尊重多元性別族群)。 (四) 暴力與安全保障(如性別暴力、隱私、信息)。 (五) 健康與福祉技能(如安全性行為、做決定、媒體素養)。 (六) 人體與發展(如生殖、青春期、身體界線)。 (七) 性與性行為(如性生命週期、性反應)。 (八) 性與生殖健康(如預防非預期懷孕、防治愛滋病及其他性病)。

 

heart性教育諮詢專線 (分機:2452);email:healthcenter@ntunh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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